一名已婚護理師與醫師在醫院衛教室嘿咻,她的簡姓丈夫潛入醫院偷裝針孔,果真錄到2人在5天內發生2次性行為,醫院對簡男提告「侵入他人建築物罪」,一審判決免訴,二審撤銷原判發回再審,高雄地院改判拘役15天、得易科罰金15000元。
判決指出,簡姓男子為取得其羅姓妻子與劉姓醫師外遇通姦之證據,於民國102年3月22日晚間7時許,擅自侵入妻子任職之某公立醫院內、未上鎖且未對外開放的衛教室,將監視錄影設備裝設在該室天花板上,竊錄羅、劉性交影片。
簡男將竊錄之內容轉錄至光碟並報案,有關他偷拍部分,高雄地院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;本案經媒體曝光後,院方管理人員才知道簡男侵入醫院、裝設針孔的情況,因此提告。
重審法官認為,簡男未知會建築物所有人、管理人或徵得其等同意而進入衛教室,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無故侵入建築物罪,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,態度良好,其犯案之動機、手段並無造成醫院其他嚴重損害,因此判簡男拘役15天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轉載來源:東森新聞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