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關係

[婚姻諮詢] 與小三分手後,先生得了憂鬱症

Q.她才是他的最愛

我該提出離婚嗎?

育有一個五歲孩子的I女士,背後有個傷心的故事:三十四歲的她和三十九歲的先生相戀十年後結婚,今年初,先生罹患了憂鬱症,卻引爆出不堪的真相;原來先生已經外遇兩年,小三的年紀足足比他小了十五歲。

小三告訴I,是I的先生謊稱單身追求,她才與他交往。

外遇期間,或許因為覺得愧對婚姻,也難以承受內心的道德壓力,因此I的先生鼓勵小三上台北工作,想著小三或許會找到新男友,兩人便能順勢結束畸戀。沒想到小三竟然真的馬上找到新對象,並向I的先生提出分手;I的先生在極度震驚與兩年來的身心壓力下,引發了憂鬱症。

事發後,所有長輩都勸I原諒丈夫,再給丈夫一次機會。因為孩子還小,I沒有馬上提出離婚,先生雖然恢復愛家形象,但I知道他很想念小三,小三才是他的最愛。

I很想勸先生離婚,追回小三過日子。她想問,她應該強迫先生跟她離婚嗎?

A.我的意見

I其實仍深愛先生,只是認為自己不像小三那般被先生所愛。I現在該想的是自己還要不要這段婚姻,兩人能不能重回往日相愛的時光,而非試探先生的心意。被害者常被「不再被愛」所傷,要重拾信心必須靠雙方努力;至少I的先生冒著可能失去小三的風險,做出某些「嘗試」回歸家庭。如果妳還愛他,不妨給他一段時間「留校察看」吧。

轉載來源:聯合新聞網作者廖輝英(作家)